湖南城市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3-07-20 点击数: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多媒体教学秩序,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延长各种仪器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配有计算机、音响设备、投影机、电动显示屏等设备,其日常管理与维护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未经网络信息信息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移动、拆卸多媒体设备。
二、多媒体教室的教学活动严格按照学校教务处安排的课表进行。凡需调整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事先向网络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课余时间或节假日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单位或教师,必须事先向网络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网络信息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多媒体教室管理员承担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具体任务如下:
1、编写多媒体设备使用手册,培训和指导任课教师正确使用多媒体设备;
2、全面负责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时对相关设备进行清尘、重装系统、更换灯泡等;
3、及时检修多媒体设备故障,对于疑难及设备损坏故障应立即联系供应商处理,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4、按时发放多媒体教室钥匙,课后督促任课教师做好多媒体设备的安全工作;
5、定期检查《多媒体教室使用日志》,认真处理使用日志中所提出的各种问题。
四、任课教师在利用多媒体设备上课时,应做到:
1、通过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培训,能正确使用多媒体教室各种设备;
2、注意保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系统配置和其他教师的课件;
3、下课后,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日志»中的“上课情况记录”与相关管理人员做好课前课后的设备清点工作,对丢失的设备(配件等)要负责追回;
4、教书育人,教育学生养成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保持多媒体教室整洁,不能将粉笔、黑板刷等杂物遗放在多媒体讲台内,不能随便在屏幕上乱贴乱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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